English

浙江出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十项规定

1999-11-0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叶辉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叶辉)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已成为教育上的顽症。浙江省教委11月1日出台《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》,试图在治理这一顽症中有所突破。

浙江省教委基础教育处副处长顾玮11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年年叫,却屡屡没有效果。这一顽症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,阻碍了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。这十条规定首先提出推进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,自2000年秋季开始,在全省范围将小学学业成绩百分制改为等级制;全面推行素质测评报告单制度;初中段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;改革高中会考制度,允许学生重考和多次补考;不给学校、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指标和升学指标,不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评价;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。

《规定》还就减负作出严格的规定:严格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,每学期只举行1次考试;严格控制各类学科竞赛;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,小学和初中学生一律不安排早自修,每日学习时间小学生、初中生、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、7、8小时;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,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,学生不背书包回家,每日课外作业量二至六年级30分钟至1小时,初中生不超过1.5小时,高中生不超过2小时,并规定不得以作业惩罚学生;严格控制各种复习资料;节假日、寒暑假等课余时间由学生自己支配;小学和初中不准分快慢班或重点班,不准举办与学科相关的奥林匹克班、特长班等等。

这个措辞严厉的《规定》表示要“严肃纪律,切实纠正有章不循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现象”,“对管理不力的地方要限期改正,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批评、通报乃至公开曝光”。

但业内人士认为,减负工作小学是“解放区”——较易做到;初中是“游击区”——时不时偷偷给学生加重负担;高中则是“白区”——最难做到,即使学校做了,家长也会给子女加重负担。看来,要真正减轻学生负担,还得全社会共同努力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